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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加大财务管理力度、严肃财经纪律的紧急通知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7-03 05:59:08  浏览:9931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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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加大财务管理力度、严肃财经纪律的紧急通知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加大财务管理力度、严肃财经纪律的紧急通知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各计划单列市分行,总行营业部: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自1994年组建以来,根据财政部有关规定,结合本系统财务工作特点,总行制定了一系列加强财务管理的制度和办法,规定了我行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财务开支的审批权限和职责,明确了各项费用开支的标准和范围,各分支行也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了若干实施细则
,在全系统建立起了比较完善的财务监管与核算体系。
总的来看,绝大多数行能够认真执行国家和总行的各项规定,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增收节支,勤俭办行,将有限的财务资源用在业务发展最需要的地方,保证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但是,从1998年财务抽查和个别行已经反映出的问题看,有的行对财务工作领导不力,基础工作薄弱,
财务管理混乱,在费用开支、资产购置和租赁费使用方面存在违反财经纪律的现象。极个别行违反规定为职工搞福利或借为职工搞福利为名从中为个人牟取私利。为了有效地制止和纠正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杜绝此类问题发生,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要从反腐倡廉的高度认识加强财务管理的重要性
加强财务管理就是要加强对财务活动的组织和协调,提高财务活动的效率,合理配置财务资源,正确处理各种财务关系;加强财务管理也是维护国家财经法纪,保护国家资财安全,规范国家、企业和个人之间物质利益关系,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反腐倡廉有关规定和中纪委廉洁自律八
项规定的重要内容和具体要求。因此,各级行要高度重视财务工作,严肃财务管理的监督和检查,明确各自的职责和权限,不断提高执行财务政策和遵守财经纪律的自觉性。
根据《国家政策性银行财务管理规定》精神,政策性银行财务管理实行行长负责制,各级行一把手要高度重视本行财务工作,切实加强对财务工作的具体领导,要建立健全内部财会制度和机构,充实配备好财会人员特别是财会部门负责人;各级行财会部门是财务活动的主管部门,财会
部门要全面贯彻落实各项财会制度,负责组织实施各项财务活动,落实各部门和岗位的财务工作职责,完善财务活动的制约和监督职能,不断提高执行财务政策水平;财务管理人员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遵守财会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坚决抵制各种违反财经纪律的不正之风,不断提高
业务水平。
二、认真执行财务制度规定,严格财务开支的审批权限和程序
各级行要严格执行《国家政策性银行财务管理规定》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机关财务管理暂行规定》规定的财务开支、资产购置权限和分工,认真落实总行关于加强财务管理的各项措施。根据财政部的要求和其他银行财务管理经验,结合农业发展银行费用开支实行指标管理的特点,从
1998年10月起系统财务管理和机关本身经费开支统一由财会部门直接管理。这样做有利于强化一级法人管理,进一步完善分级授权的财务管理体制。一是重要和大额的财务开支必须由上级行直接列支或经上级行批准后下级行再行列支,不得先支后报。省级分行审批或直接列支辖内营业办公
用房修理费、安全防卫费、递延资产摊销、无形资产摊销以及单笔金额在4万元以上的其他开支;地市二级分行负责审批或直接列支业务管理费中除工资、邮电费、公杂费和按比例提取的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费、养老保险基金和住房公积金以外的开支,以及单笔金额在4000元? 陨系钠渌В幌刂械牟莆窨г蛏鲜敌斜ㄕ酥苹虮ㄉ笾啤6腔夭莆窆芾碇幸岢执蠖畈莆窨Ш妥什褐玫募逄致壑贫群腿粘2莆裰С龅摹耙恢П噬笈敝贫取J〖斗中械ケ什莆窨?万元以上的项目、地市二级分行单笔开支4000元以上的项目要经过集体研究,从1998年8月1
日起要有文字记录,财会部门对集体讨论的记录要妥善保管备查;日常财务开支要实行“一支笔审批”责任制,根据开支金额的大小和规定的审批权限,实行“一支笔”审批,谁审批、谁负责。为了加强对省级分行营业部财务开支的统一管理,从1998年8月1日开始将营业部机关本身的财务
支出一律并入省级分行机关统一管理、统一核算、统一审批和报销。
三、开展对财务开支的全面检查,坚决制止和纠正违规违纪行为
从8月10日开始,用一个月时间,对全系统自1994年以来的财务开支和资产购置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检查的依据是财政部和总行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检查的重点是房租费、运钞车租赁费和电子设备租赁费。检查的方式是以省级分行为单位,通过自查、互查和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 校圆槊嫖?00%,各分支行要对本行自成立以来的各项财务开支和资产购置进行自查,对违规违纪问题进行纠正,检查和纠正结果要报上级行;在自查基础上进行互查,互查面不低于30%,对自查情况进行核实和纠正;互查结束后,上级行要对自查和互查情况进行抽查,抽查面不低于10%? W苄薪扇硕约觳楣ぷ鹘卸降迹⒍圆糠质〉亩斗中谢蛳刂薪斜匾某椴椤8鞣种卸约觳槌龅奈侍庖腥险嫫饰龊妥芙幔圆环瞎娑ǖ牟莆窨б枰跃勒晕ス嫖ゼ偷男形写怼8鞣中幸觳榻峁?月15日前报总行。凡是自查、互查和抽查走过场或查出问题
隐瞒不报的,一经发现要严肃处理。
四、规范机关与服务中心以及工会办公司之间的财务关系
各级行在与机关服务中心(办公大楼物业管理中心)、工会办的公司之间的财务往来过程中,要严格遵守财务制度,不允许以搞职工福利为名,随意提高商品和劳务价格,扩大费用开支。对工会办的公司要在人、财、物上坚决与机关脱钩,严禁工会办的公司经营与农业发展银行业务有关
的项目;对机关服务中心和工会办的公司所提供的商品和劳务,要严格按照市价同类商品和劳务作价,不得提高商品和劳务价格,加大机关费用开支;对已迁入新建营业办公用房的省级分行,要精打细算,严格控制物业管理费用支出,总行原则上不增加因办公大楼物业管理方面的支出。物
业管理支出在省级分行本身费用中包干使用。
五、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勤俭办行
要继续发扬财务管理中艰苦创业、勤俭办行精神,坚决制止奢侈浪费,强化廉洁自律意识。按照中纪委制止奢侈浪费的八项规定要求,切实做好控制通信工具及电话费支出、会议费支出和制止用公款吃喝玩乐三项工作。
各级行要根据总行党委的统一部署,认真做好清理通信工具工作,对违反规定用公款安装的住宅电话和配置的移动电话,要按照原价卖给使用者个人,严禁低价降价处理;对因工作需要配置的移动电话和领导干部住宅电话要实行话费总额包干、超额自付的管理办法。从严控制会议费支
出,各级行可开可不开的会议要坚决取消,非开不可的会议也要严格控制参加会议的人数,开会场所要经济实用,不允许租用星级宾馆、饭店开会,不准借开会赠送礼品和纪念品。各级行要严格控制差旅费支出,加强对出差乘坐飞机的管理,出差乘坐火车到达目的地时间超过15小时或出差
任务特别紧急的,要经有关领导批准方可乘机;出差要到接待单位指定的内部宾馆、招待所食宿,有职工食堂的一律在职工食堂就餐。坚决制止借出差游山玩水、住高档宾馆、公款吃喝玩乐等现象。贯彻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勤俭办行的精神,每个行都要制定具体规定,把管理工作落到实
处。
六、继续完善财务制度和办法
根据全系统财务管理情况,总行和省级分行要从抓基础制度入手,尽快对现有制度进行修订和补充,充分吸收各家银行在财务管理方面的最新经验,逐步形成一套完善的、互相制约、操作性强、规定明确的财务行为规范,同时对违反财经纪律、玩忽职守的财务行为和工作人员有相应的
处罚措施。从制度上保证各项财务活动有章可循、各项财务行为有人负责、各项财务关系都置于制度约束之下,财务工作的运行不因为人的改变而变化。
七、加强对日常工作的检查和指导
上级行对下级行财务管理的检查和指导要制度化和经常化,检查指导工作要事前有计划、事中有记录、事后有总结和建议。省级分行对地市分行的财务开支每季度至少要检查指导一次,地市分行对县支行的财务工作每月至少要检查指导一次。针对各级行的不同情况制定不同的检查指导
内容并实行分类指导,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上报,对财务管理人员的配备要严格把关,切实将政治合格、业务过硬、思想健康、不谋私利的干部选拔到财务管理岗位上来,对不合格的要坚决予以撤换。



1998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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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劳动总局关于工龄五年以上的国家职工考入普通高等学校后实行职工助学金制度的规定(摘录)

教育部 财政部 国家劳动总局


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劳动总局关于工龄五年以上的国家职工考入普通高等学校后实行职工助学金制度的规定(摘录)
1979年8月4日,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劳动总局

规定
根据国务院一九七九年五月三日国发〔1979〕122号文件批转教育部关于一九七九年高等学校招生工作会议的报告,现对连续工龄满五年以上的国家职工考入高等学校本专科后的生活待遇规定如下:
国家职工入学前的工龄计算,应按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计算到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的当年九月一日止。今年考入普通高等学校的国家职工在校学习期间一律不计算工龄。入学前和毕业后参加工作的连续工龄可以合并计算。


浅谈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司法警察工作

潘圣


  科学发展观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也是推进检察工作、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事业的重要指导方针。当前,随着检察事业的加速推进以及检察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不断深化,检察机关司法警察工作既迎来了良好的机遇,也面临着巨大的挑战。笔者认为,新的形势和任务要求各级检察机关司法警察部门实践科学发展观,应以争创“司法警察编队管理示范单位”为契机,着眼解决司法警察队伍存在的薄弱环节,着力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着眼解决司法警察履行职责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提高履职能力,更好地服务检察工作大局,为检察机关强化法律监督提供优质高效的警务保障。

一、开拓创新,深化改革,加强制度建设

  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是发展。近年来,随着检察事业的不断深化,检察机关司法警察工作也迎来了良好的发展机遇并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仍然面临着巨大的挑战。笔者认为,司法警察的所有工作都必须立足于检察事业的发展,司法警察能否服务于检察工作大局是衡量其职责与作用的重要标准。
  1、加强队伍管理,提高综合素质。要发展,人是第一位的,各级检察机关司法警察部门只有加强队伍管理,通过培训与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切实提高广大司法警察的综合素质,才能让司法警察队伍健康、有序、规范地发展。
  2、加快制度建设,服务检察大局。司法警察制度的发展与变革往往是自下而上逐步推进的,目前还很不完善,要更好地服务检察大局就要加快各项制度建设的进程,让司法警察履职、队伍管理、学习培训等早日达到规范化、制度化的要求,
  3、顺应时代发展,不断深化改革。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正在不断深入,检察机关司法警察的发展也应该与时俱进,顺应时代的需要,各级司法警察部门和广大司法警察要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引下,增强克服困难、解决问题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开拓创新,将司法警察制度建设和队伍管理引向深入。

二、以人为本,公正执法,转变工作作风

  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司法警察工作是检察机关文明执法的窗口,起着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其出发点和落脚点都应放在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上,切实贯彻“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理念。同时,在队伍管理上也应该努力营造一种积极向上、团结协作的氛围,关心、爱护干警,认真听取同志们的心声,努力解决干警的后顾之忧,让每名干警在轻松、和谐、奋进的环境中工作、学习。
  1、坚持公平正义,强化法律意识。检察机关司法警察担负着维护办案秩序、保证办案安全的重任,要牢固树立法律意识,公正地处置每一起案件,公平地对待每一位公民。要倾听群众呼声,掌握社情民意,做好领导的耳目。要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主动消除不稳定因素,提高群众工作能力。
  2、转变工作作风,树立良好形象。作为检察机关文明执法的窗口之一,司法警察要切实改变在政法队伍中存在的“冷、硬、横、推”作风、霸权思想等不良风气,时时处处维护检察机关形象,一身正气,刚直不阿。履职过程中要坚持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相统一,坚持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尤其在面对来访群众时要将心比心、以心换心,怀着对人民群众的真情实感,用心倾听群众呼声。对待犯罪嫌疑人也应有理、有节,充分保障其合法权益,主动去感化、挽救,使办案的效果最优化、最大化。
  3、改进工作方式,增强团结协作。笔者认为,以人为本的理念不仅针对来访群众、犯罪嫌疑人和被调查人等,对“内”同样适用。一方面,我们要改进工作方式,关心、爱护每一名干警,努力营造一种和谐、团结的氛围,让司法警察在轻松、奋进的环境里工作、学习;另一方面,司法警察部门还应主动与各业务部门加强沟通、联系,端正自己的位置,服从、服务于检察大局,认真履职,为办案检察官分忧解难。

三、立足实际,循序渐进,坚持科学发展

  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司法警察队伍在不断发展、壮大,但怎样才算是科学的发展方式?如何才能做到承上启下、协调左右、联系内外?这给司法警察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笔者认为,各级检察机关司法警察部门应该树立因地制宜、立足实际、循序渐进的观念,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不盲目照搬,不贪多求快,脚踏实地地推进司法警察制度化、规范化、现代化建设。
  1、立足本职工作,切勿好高鹜远。司法警察各项制度的完善和队伍建设要从实际出发,要以做好本职工作为基础,不能在自身工作还没有做到尽善尽美时就想去“开拓创新”。广大司法警察要严格按照职责规定履行职务,不能越俎代庖,从事一些应该由检察官负责的工作,甚至出现替企业收账、干预民事纠纷等违法行为,其结果必然是荒废了“自留地”,部门工作搞得似是而非,得不偿失。
  2、坚持统筹兼顾,禁止照搬照套。司法警察规范化建设不能搞“一刀切”,要因地制宜,因时而异:上级院的做法不一定适合基层院,经济发达地区的思路也未必适宜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实际,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的管理模式有借鉴作用但也不能照搬照套。因此,各级检察机关要立足本单位司法警察部门实际,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工作思路的要求,以统筹兼顾的方法,建立适合本地方、本单位的发展规划,健康、有序、规范发展。
  3、保持循序渐进,杜绝盲目跃进。与社会主义建设一样,检察机关司法警察各项制度的完善和队伍建设也有一个过程,不要奢望一步到位。目前,司法警察部门,尤其是基层检察院司法警察部门在人员、制度、经费保障等方面,都还不能达到完全适应司法警察发展的需要,对此,我们应该多向先进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在管理模式、制度建设等各方面,进行横向、纵向的学习、借鉴和研究后,结合自身实际,循序渐进,按照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将司法警察工作引向深入。
  中央关于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意见指出:“明确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的职责和职权,规范人员管理机制。”这说明检察机关司法警察工作已经纳入中央司改体系,一些长期制约法警工作的体制性、机制性矛盾将得到有效解决。笔者相信,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引下,各级检察机关司法警察部门和广大干警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始终坚持“服务检察办案,保障办案安全”的法警工作方针,围绕“一条主线”,突出“五个重点”,以开拓创新、真抓实干的精神,通过每一名司法警察的不懈努力,必将推动法警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迎来司法警察发展的崭新局面!




(作者)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检察院 潘圣